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主张他人商标侵权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商标权人需证明:一是自己拥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权,如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等;二是侵权方存在侵权行为,要证明侵权方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了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收集侵权商品、销售发票、广告宣传资料等;三是因侵权行为遭受损害,如提供销售数据、利润减少证明等证据证明损失金额,若难以确定损失,也可提供侵权方获利证据。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侵权方掌握关键证据且拒绝提供,法院可根据商标权人已提供初步证据及情况,责令侵权方提供相关证据,侵权方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据,法院可根据商标权人主张和证据判定侵权事实。
二、商标侵权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商标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首先,原告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要证明自己拥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权,如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等;还需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包括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且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可通过销售记录、广告宣传等证明。
被告若主张不侵权或有合法抗辩理由,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例如,被告主张其使用的标识是正当使用、有在先权利等,就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使用的历史、授权文件等。若被告主张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应提供进货凭证、合同等证据,证明商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三、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按以下顺序确定:1.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3.前两者均无法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前述数额基础上确定1至5倍的赔偿。此外,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调查费等)。若上述数额均无法确定,法院可依侵权情节判决500万元以下赔偿。
当探讨谁承担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举证需要收集哪些有效证据,一般来说,像商标注册证书、侵权商品实物、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都可作为有力证据。另外,若举证不充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这可能导致主张无法得到支持,权益难以保障。商标侵权纠纷往往较为复杂,若你在商标侵权举证责任方面还有疑问,或是在收集证据、应对举证不充分情况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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