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受理破产怎么处理
当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受理破产,应按以下方式处理:执行程序中止:依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此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将暂停。申报债权: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参与破产程序:债权人可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等待破产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二、被执行人被受理破产后执行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执行法院得知被执行人被受理破产后,应立即停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对于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账户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应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若执行标的物是特定物且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特定物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不移交;若未交付,应移交。
待破产程序中确定债务人的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程序再根据破产程序的结果进行后续处理,以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三、被执行人破产受理后执行怎么办
根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法院受理被执行人破产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对债务人的个别清偿执行将不符合公平清偿原则。
此时,执行法院应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债权人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受偿。若被执行人最终被宣告破产,执行法院应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若破产程序终结后仍有未受清偿的债权,该债权消灭。若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执行程序不再恢复。
当我们探讨被执行人已被法院受理破产怎么处理时,除了了解基本的处理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这关系到各个债权人能获得多少清偿。不同性质的债权在分配时优先级不同,像职工工资、税款等都有相应的优先顺序。另外,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行使方式也很关键,比如如何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等。如果您对被执行人破产处理后的财产分配、债权人权利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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