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老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权益。申请仲裁时需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注意以下要点:1.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满一个月次日,截止至补订书面合同前一日或用工满一年前一日(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如用工满一年未签,时效从满一年次日起算);3.例外情形:劳动者拒绝订立且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非全日制用工可不签书面合同,不适用双倍工资规定。
若符合法定情形且未过仲裁时效,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建议及时固定用工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三、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多久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实践中,起算点认定有差异。
若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那么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分别在次月发薪日起算一年时效;若按整体计算,自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算一年时效,因为此时双方已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应知晓权利受侵害。需注意,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如果老板不签合同怎样赔偿时,除了赔偿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未签合同期间,劳动者还可要求老板补缴社保,这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保障。另外,若因未签合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如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难以维权等情况,老板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你正面临老板不签合同的困扰,对赔偿的计算方式、社保补缴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这些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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