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怎么办
若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协商解决:与出租人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无合法依据,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查看租赁合同,若约定了出租人违约的责任,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主张赔偿损失:因出租人收回租赁物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如搬迁费用、经营损失等。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承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二、出租人无理由收租赁物承租人如何维权
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可按以下方式维权:首先,查看租赁合同,若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且出租人提前收回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其次,与出租人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明确指出其收回行为无合法依据,保留好协商记录。若协商无果,承租人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承租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出租人收回租赁物的相关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三、出租人无理由收租赁物需担责吗
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需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依约履行义务。若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租赁物,属于违约行为。
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范围通常包括承租人因出租人提前收回租赁物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另行寻找替代租赁物产生的费用、预期经营利润损失等。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承租人还可主张违约金。
当遇到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直接应对这一情况,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因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导致承租人产生额外损失,承租人能否要求赔偿以及赔偿范围如何界定。另外,如果租赁物在被收回过程中受到损坏,责任该如何划分。这些都是与出租人无理由收回租赁物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实际租赁中遇到此类情况,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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