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疗案件没有鉴定怎么判决
在医疗案件中,若无鉴定,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判决。
首先,患者需对诊疗行为、损害结果及两者存在因果关系承担初步举证责任。若能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如违反诊疗规范、医务人员有重大失误等,且这些过错与损害结果有因果联系,法院可据此认定医院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特定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在此情况下,即便无鉴定,医院若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会全面审查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作出判断并判决。
二、医疗纠纷无鉴定时举证责任谁担
在医疗纠纷无鉴定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分配需依具体情形而定。
《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一般由患者就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举证。若患者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但在《民法典》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自身无过错,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纠纷中过错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疗纠纷中过错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通常由患者承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但《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有相关规定。
在探讨医疗案件没有鉴定怎么判决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一方面,若没有鉴定,医院的过错认定难度会增加,可能需从病历资料、医护人员操作规范等多方面综合判断。另一方面,即便没有鉴定,患者的实际损害结果仍是重要考量因素,如何确定损害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关键。比如在一些轻微医疗失误导致患者额外痛苦但难以鉴定的情况下,如何判定赔偿额度就较为复杂。若你对医疗案件没有鉴定时的判决依据、因果关系认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精准详尽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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