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务的偿还顺序有哪些
债务偿还顺序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规定:企业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一般债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二、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债务清偿顺序在《民法典》等法律中有规定。在企业破产情形下,《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
对于多个担保物权并存的情况,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三、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法律依据
债务清偿顺序的主要法律依据有:《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职工债权、社保费用与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当探讨债务的偿还顺序有哪些时,其实除了基本的偿还顺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债务偿还过程中,若存在担保债务,担保物的处置顺序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有担保的债务会优先于无担保债务受偿,而同一财产上设有多个担保物权时,其受偿顺序也有明确法律规定。另外,当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普通债务的清偿比例又该如何确定呢?这些都是与债务偿还顺序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债务偿还顺序及相关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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