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还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首先,未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工伤认定为前提,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资格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其次,伤情尚未稳定。劳动能力鉴定需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不再有明显变化,医疗依赖基本确定时进行,若仍处于病情变化、治疗未终结阶段,无法准确评定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再者,材料不齐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完备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病历资料等,缺少关键材料会导致无法启动鉴定程序。此外,超过规定申请时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也不能正常开展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驳回是啥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驳回可能有多种情形。首先,材料方面,若提交的鉴定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比如缺少关键病历资料、鉴定申请表填写有误等,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其次,申请时机不对,比如未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后及时提出申请,或者病情尚未稳定就过早申请,也会被驳回。再者,申请主体不适格,例如不是适格的劳动者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提出申请。另外,如果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存在其他前置程序未完成,或者鉴定事项不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等,也会致使申请被驳回。若遇到这种情况,应仔细核对驳回理由,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或调整申请,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驳回咋维权
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被驳回,首先需明确驳回原因。若因材料不全被驳回,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
若对驳回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一般需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原决定进行审查。
也可提起行政诉讼。通常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通过诉讼,由法院对驳回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驳回决定书、申请材料、沟通记录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能有效维护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权利。
了解了这几种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常见情况后,想必大家对相关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工伤后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能力鉴定问题上产生分歧,或者对自身工伤情况能否进行鉴定仍有疑虑,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获取细节、病历资料补充等相关拓展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的法律事宜,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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