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时财产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优先清偿的,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以及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3.社保费用和税款: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除前两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在满足上述债权后,按照比例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总之,破产财产的分配有严格的先后顺序,以保障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破产时担保债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时担保债权的受偿顺序如下:
首先,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基于担保物权的优先性。
其次,当担保物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分配。
例如,甲企业破产,乙对甲的某房产享有抵押权,该房产评估价值100万,乙的债权本金150万。先就房产拍卖款100万优先受偿,剩余50万作为普通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破产人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此时担保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可能会受限。具体案件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担保债权受偿顺序。
三、破产时抵押债权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时抵押债权受偿顺序如下:
首先,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破产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变价所得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其次,若存在多个抵押权,已登记的抵押权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但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再者,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作为普通债权,依照破产程序清偿。
需注意,若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等,抵押权实现可能受影响。具体受偿还需结合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明确的先后顺序至关重要。除了上述提到的严格顺序外,还有一些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实际分配过程中,若存在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权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是按比例更精准地分配,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另外,如果破产企业有一些潜在的未发现债务,后续又该如何协调对已分配财产的影响?这些问题你是否也有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破产财产分配相关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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