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被辞退时不一定当场给工资,通常单位会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特殊情形下可当场结清,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投诉或仲裁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一般单位会按约定工资支付日发放工资,不会当场结清。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要求且单位同意,当场支付也是可以的。若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资,这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等。如果您在被辞退时遇到工资支付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被辞退后工资发放时间有规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被辞退后,单位需在辞退时就结清工资,不能无故拖延。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总之,法律明确保障劳动者被辞退后及时获得工资的权利。
三、被辞退后经济补偿何时发放有规定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即与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具体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在被辞退工资支付这个问题上,除了关注支付时间和维权途径,其实还有一些细节值得留意。比如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哪些具体材料,才能确保流程顺利进行?还有,如果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劳动者在等待投诉或仲裁结果期间的生活费用等问题该如何保障?这些都是与被辞退时工资支付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您是否在这方面存在疑惑呢?若对被辞退工资支付、维权细节等还有更多不解之处,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精准解答,全力守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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