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子长期不住人物业费怎么收
一般而言,房屋交付之后,即便业主尚未入住,物业公司也已开启物业服务。
所以,业主理应依照约定缴纳物业费。
在各地,对于长期未居住的房屋物业费缴纳有着相应规定。
例如,某些地方明确,经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物业服务企业能够依据实际服务期限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预先收取物业服务费;
而另一些地方则规定,业主长期不住的,经申请后可按照一定比例来缴纳物业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必须依据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
业主应当积极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将物业费的缴纳事宜明确清楚,以此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长期不住房,物业费能否少交
一般情况下,即便长期不住房,物业费也不能少交。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涵盖小区的卫生保洁、安保巡逻、设施维护等诸多方面,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居住而减少服务成本。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与物业协商适当减免。比如房屋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在质保期内开发商承担责任,相应物业服务部分可减免;或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在此期间可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
总之,不能仅以长期不住为由要求大幅少交物业费。若有争议,可先与物业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业主委员会调解,仍无法解决可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长期不住房,需承担哪些物业服务
长期不住房,仍需承担一定物业服务。一般来说,基础的物业服务如小区环境卫生维护、公共区域秩序保障等仍需履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对于未实际使用的房屋,在一定情况下可与物业协商减免部分费用。例如房屋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经鉴定属实,可要求减免相应期间物业费;或物业未依约履行部分重要服务,业主可主张合理扣减。不过,具体减免需基于双方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建议业主与物业沟通,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应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
当涉及长期未居住房屋物业费缴纳时,各地规定虽有不同,但都需依据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若您对自己所在地区长期未居住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情况仍有疑问,比如不知道如何申请按比例缴费,或者不了解协商沟通的具体流程等。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根据您当地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读相关规定,帮您明晰如何与物业公司妥善协商,确保物业费缴纳事宜合理合法,避免纠纷,维护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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