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非没有签拆迁协议就一直有诉讼权利。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涉及不动产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即使没签拆迁协议,也需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行使诉讼权利,超过法定期限起诉,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二、没签拆迁协议诉讼权利会一直存在吗
一般而言,没签拆迁协议引发的纠纷,诉讼权利不会一直存在。这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拆迁纠纷中,如果因未签协议产生争议,比如认为补偿不合理等,应及时行使权利。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要在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补偿等,维护自己在拆迁中的合法利益,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权利受损。
三、未签拆迁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协议纠纷一般适用行政诉讼时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未签拆迁协议纠纷中,若对拆迁相关行政行为不服,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证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的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便于主张权利。
当我们明白并非没签拆迁协议就一直有诉讼权利时,要清楚这背后还有诸多细节需留意。比如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判断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的时间点呢?不同的情况又该如何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知晓时间呢?这些问题可能会困扰不少人。要是你对拆迁协议诉讼权利的行使、起诉期限的界定以及相关证据的准备等还有疑问,那就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尽的解答,帮你理清思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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