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食品案件在什么情况下从重处罚
以下情况食品案件可能从重处罚:
1.生产、销售的食品有毒、有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2.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情节严重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未构成犯罪的;
4.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些情况表明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较大,社会影响恶劣,因此法律会对其从重处罚,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二、食品案件哪种情节会被从重处罚
在食品案件中,以下情节通常会被从重处罚:
1.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为主要对象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害其健康的。
2.生产、销售的食品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3.生产、销售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的。
4.一年内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5.故意实施违法行为,如伪造、涂改生产经营记录等掩盖违法事实的。
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这些情节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严重威胁公众健康,故会从重处罚以彰显法律威慑力,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品案件中哪种情况会加重刑罚
在食品案件中,以下情况通常会加重刑罚:一是生产、销售金额巨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属于“生产、销售金额较大”;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属于“生产、销售金额巨大”等,金额越大,刑罚越重。二是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等。三是属于累犯,即因食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食品犯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四是有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抗拒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或者逃避处罚的等。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定。
当我们了解了食品案件可能从重处罚的情况后,不禁会思考如何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比如,如果发现身边有商家存在上述从重处罚情形,我们该如何正确举报?是直接向食品监管部门反映,还是有更合适的途径?另外,对于那些曾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处罚又再次犯错的行为,监管部门在后续监管中如何加强针对性防控?若您对这些围绕食品案件从重处罚相关的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详尽解答,助您更清晰地认识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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