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认定书伤势轻微与事实不符合该怎么办
若认定书伤势轻微与事实不符,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另外,也可在后续的赔偿等法律程序中,通过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能证明真实伤势的证据,向法院或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由其综合判定,以确保最终的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能符合实际情况。
二、认定书伤势不符实际情况该咋处理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但确实可能存在与实际伤势不符的情况。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若因认定书错误导致权益受损,比如影响赔偿责任划分等,可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通过举证证明实际伤势情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案件事实,对赔偿责任等重新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但需注意,复核并非必经程序,要综合考量自身情况谨慎决定是否申请复核。
三、认定书伤势与实际不符如何维权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种证据,并非最终的定案依据。若认定书伤势与实际不符,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及时提出异议:在收到认定书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交警部门提出,说明不符之处及理由,要求重新调查认定。补充证据:收集能证明实际伤势的相关材料,如医院详细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护理记录、影像资料等,还有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申请复核:若交警部门维持原认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上级机关会对整个事故认定过程进行审查,作出公正判断。通过诉讼解决:若仍对结果不满意,可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重新对事故责任及伤势情况进行认定和裁判。
当遇到认定书伤势轻微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时,除了申请复核,在后续法律程序中提供有力证据也是关键。比如在确定赔偿金额时,真实伤势的证据就尤为重要,它能直接影响赔偿的计算。而且在一些涉及责任划分的纠纷里,这些证据同样能帮助各方准确判断。如果您对认定书伤势不符以及后续相关法律程序还有疑问,比如怎样准备更充分的证据、复核申请具体流程等,别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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