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用工时长有不同赔偿规定,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劳动关系证据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一个月内未签合同,用人单位无需赔偿,这给予其合理准备时间。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合同的惩罚性措施,保障劳动者权益。例如工作5个月未签合同,需支付4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而用工满一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在此类情况中,要注意收集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深圳没签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深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比如,员工每月工资5000元,工作3个月后单位才签合同,那么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应额外支付5000×2=10000元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需注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深圳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怎么算
深圳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计算如下:
首先,需明确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然后,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例如,劳动者3月1日入职,4月1日仍未签合同,那么4月1日至用工满一年的前一日都要支付双倍工资。假设该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正常出勤月工资70%即3500元。从4月1日至12月31日共9个月,双倍工资赔偿金额为3500×9=31500元。
需注意,用工满一年仍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之前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仍需支付。
当面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了解不同用工时长的赔偿规定以及收集劳动关系证据至关重要。比如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证据收集不充分可能会影响赔偿结果,这就需要专业指导。还有,如果对已经获得的赔偿金额存在疑问,不知道是否合理合法,也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更多困惑,比如如何准确收集有效证据、怎样计算应得赔偿等问题,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剖析,助力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