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销售者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视情况而定。若销售者明知或应知其销售的是侵权复制品,比如知道该作品未经授权且以明显低于正常价格销售等异常情况仍继续销售,那么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但如果销售者能够证明其合法来源,即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权复制品,且提供了侵权复制品的合法进货渠道等相关证据,在此情况下,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需停止销售侵权复制品。所以,仅作品销售者这一身份不一定构成侵权,关键在于其是否知晓所售为侵权品以及能否证明合法来源。
二、涉及著作权侵权的销售者怎样算侵权
销售者构成著作权侵权,通常需满足以下情形。首先,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应知所售商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仍继续销售。应知的判断会综合多因素,像商品来源不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等。其次,客观上实施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若销售者销售的商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且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就构成侵权。一般而言,销售者不能仅以不知情为由免责,除非能证明其确实不知且无合理理由应知该商品侵权。比如有合法进货渠道、能提供完整交易凭证等,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但仍可能需停止侵权行为。
三、涉及著作权侵权的销售者侵权如何认定
销售者著作权侵权认定主要看其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
首先,主观上,若销售者明知或应知所售商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仍进行销售,构成侵权。应知的判断综合多因素,如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进货渠道不正规等。
其次,行为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销售侵权复制品,即构成侵权。比如销售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等。
在认定时,著作权人需证明销售者销售的商品系侵权复制品,销售者则需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如能证明合法来源且说明提供者,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可能承担停止侵权等责任。需注意,实践中认定复杂,要综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销售者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当我们探讨销售者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文中所述,知晓所售为侵权品且无法证明合法来源就会构成侵权。那么,如果销售者不小心销售了侵权复制品,但之后积极配合调查,努力寻找并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等证据,是否能从轻处理呢?又或者销售者虽一开始不知是侵权品,但后续发现情况后未及时停止销售,这种行为会面临怎样更具体的法律判定呢?若你对销售者著作权侵权相关法律问题还有更多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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