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票据行为越权代理的后果是什么
票据行为越权代理会产生以下后果:
对于越权部分,由越权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比如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增加票据金额,就对增加部分自行负责,被代理人仅对原授权范围内的票据金额负责。
被代理人对在授权范围内的票据行为负责。在其授权范围内的票据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仍由被代理人承受。
善意持票人有权利向越权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主张票据权利。只要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就可按票据文义行使权利。
需注意,若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可能要先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之后再向越权代理人追偿。
二、票据行为越权代理会承担啥责任
票据行为越权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进行票据行为。
首先,越权代理人应对因其越权行为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票据行为本身,如果越权代理行为具备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在票据上签章真实等,该票据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须对票据行为负责,按票据文义承担票据责任。但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越权代理人追偿。
若越权代理行为不符合票据行为形式要件,则该票据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越权代理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可能需依民法规定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相对人也可能因自身过错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三、票据行为越权代理有哪些认定标准
票据行为越权代理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代理人必须有代理票据行为的外观,如在票据上签章并表明代理身份。
其次,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这包括超越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种类等。例如,被代理人仅授权代理出票行为,代理人却擅自进行背书。
再者,相对人在票据行为时应不知道代理人越权。若相对人明知代理人越权仍接受该票据行为,则可能不构成越权代理。
最后,越权代理行为须在票据上得以体现。若仅有口头约定越权,未在票据记载相关内容,则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越权代理。一旦认定为越权代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越权部分的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越权代理人自行承担责任,但票据行为的其他部分效力不受影响。
票据行为越权代理会带来一系列后果。如越权部分由越权代理人担责,被代理人仅对原授权范围负责。善意持票人有向越权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主张权利的资格。构成表见代理时,被代理人先担责再追偿。那么,如果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并非完全清楚代理权限的界定,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判断自己的票据权利是否能得到保障呢?或者当被代理人认为越权代理人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额外损失,该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呢?若你对这些票据行为越权代理相关的拓展问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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