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有类似破产保护的制度,即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我曾接触过相关案例,深知其对困境企业的重要性。
破产重整时,管理人梳理债权债务。债务人能在法院批准的计划下调整债务,像延长还款期、减免部分债务等。债权人要依计划执行,否则债权可能受限。
破产和解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议,经法院认可后按协议偿债。协议执行完,减免债务无需再还。
若重整或和解失败,企业就进入破产清算,用破产财产偿债,还不了的依法豁免。
二、破产保护后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
破产保护是对债务人的一种保护程序,在此期间,债务人的财产会被冻结,债权人不得随意追讨债务。
首先,债权人会组成债权人会议,共同商讨债权的处理方案。若债务人有可供偿债的财产,将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分配,按法定顺序清偿,如优先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等,再偿还普通债权。
其次,若发现债务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欺诈行为,债权人可申请撤销相关行为,追回财产用于偿债。
再者,若债务人有重整或和解计划,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法院批准后,债权人需按计划受偿。比如重整计划可能安排债务人延期偿债或减免部分债务等,债权人需遵守该计划。
总之,破产保护下债权人权益通过法定程序和机制得以保障,以公平合理地实现债权清偿。
三、破产保护下债务人财产如何处置
破产保护下,债务人财产处置依特定程序进行。首先是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全面清查、登记造册。
处置方式有多种。变价出售是常见手段,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非货币财产转化为货币资金,以清偿债务。若有共益债务或破产费用,需优先从处置所得中支付。
对于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如抵押物、质物等,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按法定顺序处置。若财产存在争议,要通过诉讼等程序确定权属后再行处置。
整个处置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债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要接受债权人会议、法院等监督,确保处置行为合法合规,最大程度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公平清偿债务。
我国的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制度,如同为困境企业点亮的希望之光。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诸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如何更好地协调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歧,确保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能顺利推进;又比如,在破产清算阶段,怎样合理评估破产财产的价值,以实现债务的公平清偿。这些问题都关乎着企业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你是否对这些制度在具体实施中的要点存在疑问呢?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为你解开疑惑,让你对破产相关制度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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