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是否是一裁终局
1.劳动仲裁并非全部一裁终局。
有些劳动争议案件会实行一裁终局,像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只要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还有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等。
2.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就生效。
不过劳动者要是不服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能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要是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除了上述一裁终局的案件,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就不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同样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起诉。
二、劳动仲裁哪些情况是一裁终局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以下劳动仲裁情况属于一裁终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裁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一裁终局的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劳动仲裁非一裁终局情况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除此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即为非一裁终局情况。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工作岗位调整、福利待遇等引发的争议,都不属于一裁终局范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非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在劳动仲裁中,一裁终局的情况有着明确规定。但劳动仲裁并非全部一裁终局,除了那些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外,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并非如此。对于非一裁终局的案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起诉。如果您对劳动仲裁的一裁终局范围、起诉时效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劳动仲裁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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