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持股份吗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形下不得自持股份,但存在法定特殊情形时除外。《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若公司基于上述情形收购股份,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要求,如减少注册资本应经股东会决议等。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多少年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并无固定清算年限。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是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若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承担有限责任。
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个例外。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无限责任。这是为防止一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所以,一般的独资股东在符合法定要求时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承担无限责任。
在探讨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自持股份时,我们知道它在一定情况下是可行的。比如公司为了实现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股权结构等目的,是可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但这一行为也受到诸多限制,像不能参与利润分配等。那有限责任公司自持股份后,后续转让股份有哪些特殊规定?以及在税务处理上又该如何操作呢?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若您对有限责任公司自持股份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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