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非因法定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停工留薪期一年后仍需治疗如何办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若停工留薪期一年后仍需治疗,首先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由其根据你的实际伤情进行确认。若经确认确需延长,便可在规定延长的期限内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若未获批准,后续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停工留薪期待遇通常不再延续,如仍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单位可能按病假等规定处理。
三、停工留薪期包含绩效工资吗
停工留薪期通常包含原工资福利待遇,这里的原工资一般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绩效工资若属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则包含在停工留薪期内;若绩效工资是基于工作表现额外给予的奖励性工资,与原工资福利待遇无关,则通常不包含在停工留薪期内。具体情况需根据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总之,要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合理确定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期关乎劳动者权益,那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在停工留薪期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依法维权。同时,若劳动者想主动解除,也需谨慎考虑自身权益保障。如果您在停工留薪期遇到了劳动关系相关的难题,比如不知道如何判断用人单位解除是否合法,或者对自己主动解除后的权益有疑问,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和有效的建议,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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