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达四级伤残可能有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所以四级伤残职工,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上述三个等级,对应不同比例获取护理费。若未经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则没有此项待遇。
二、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支付标准分三种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由当地统计部门公布,各地不同且每年更新。工伤职工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才能按对应标准获护理费。
三、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支付主体及期限如何定
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支付主体与期限按以下规定确定。支付主体方面,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期限上,生活护理费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次月起开始支付,通常支付至工伤职工失去护理依赖或者死亡时止。具体的标准和数额依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个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当探讨工伤达四级伤残有无护理费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四级伤残职工后续可能会面临生活自理能力的持续变化,若后续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加重,护理费标准是否能相应调整也是很多人关心的。而且,护理费的发放是否会受工伤职工康复情况、就业安置等因素影响,也是大家容易有疑问的点。如果你对工伤四级伤残护理费的标准调整、发放影响因素等还有更多疑惑,不要错过获得精准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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