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担保人在无还款日期情况下多久失效
在无还款日期的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无还款日期时担保人担保责任何时解除
无还款日期,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责。
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无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合理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开始算保证期间。
三、无还款日期下担保人免责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还款日期时,担保人免责法定情形如下:
1.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担责:未约定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保证期间为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未在该期间请求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或未在该期间向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免责。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保: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欺诈、胁迫: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下提供保证,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探讨担保人在无还款日期情况下多久失效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比如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会给予一定合理准备期,从该准备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期间。另外,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内依法主张权利,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会免除。要是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方式约定不明,一般会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这对担保人责任的判定也有影响。若你对担保人失效相关的更多法律细节存在疑问,比如如何证明债权人怠于主张权利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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