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介绍人干活没拿到钱有无责任
介绍人一般无直接支付报酬责任。若介绍人与接受劳务方无特别约定,介绍人仅起介绍作用,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中的一方支付主体。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介绍人以自己名义与接受劳务方签订合同,或对报酬支付作出承诺等,可能需承担支付责任。若介绍人明知接受劳务方无支付能力仍介绍,导致干活方受损,介绍人可能需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干活方应先确定与谁存在劳务关系或合同关系,向直接的责任主体主张报酬。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明确责任归属,争取获得应得报酬。
二、介绍人干活未拿到钱是否需担法律责任
介绍人干活未拿到钱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若介绍人仅起牵线搭桥作用,未参与劳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未作出报酬支付等相关承诺,一般无需担责。此时劳务关系在雇主和劳动者间,劳动者应向雇主主张报酬。
但如果介绍人以自己名义与他人建立劳务关系,再安排干活,其就成雇主,需承担支付报酬责任。或者介绍人对报酬支付作出保证等承诺,当干活人未拿到钱,可能要依承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三、介绍人未拿到工钱在法律上有无赔偿义务
通常情况下,介绍人若仅起到介绍工作等中介作用,未拿到工钱一般无赔偿义务。介绍行为本身未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若介绍人未参与实际劳务提供,也未与雇主或劳务方有关于报酬支付的特别约定,其未拿到工钱不必然导致对其他方有赔偿责任。
但如果介绍人在其中存在过错,如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虚假承诺等导致一方遭受损失,受损方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介绍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介绍人与一方有合同约定,明确约定介绍人对工钱支付有保障等责任,介绍人则需按合同承担赔偿义务。
当探讨介绍人干活没拿到钱有无责任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介绍人在促成干活这件事时,若与雇主或干活者有书面约定报酬支付方式及自身责任范围,那其责任判定会受约定影响。另外,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不当行为,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要是您在类似介绍人报酬及责任问题上存在疑问,不清楚自己是否该担责或不知如何维权,别让疑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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