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来源是什么
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合同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可约定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责任,此约定为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重要依据,违约方需依约赔偿。二是法定情形,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债务人违约的,债务人也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同时,若第三人故意侵害债权,债权人也可基于侵权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
二、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合法债权:这是基础,若债权本身不合法,如因赌博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行使该请求权。
有损害事实:即债权人的债权因他人行为遭受损害,如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致无法偿债,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
行为违法:加害人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属违法行为。
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间存在因果联系,即损害是由该违法行为直接导致。
过错: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法律有特殊规定时,无过错也可能承担责任。
三、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主体范围如何界定
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主体主要是债权人。一般而言,与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在其债权因他人不法行为受损时可行使该请求权。
若债权已合法转让,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的主体。在保证关系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债权人受损,债权人可向保证人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成为行使主体。
在连带债权中,任一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行使请求权;按份债权中,各债权人只能依份额行使。此外,债权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债权后,也能以主体身份行使该请求权。
当探讨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来源是什么时,除明确其来源外,还需关注相关的时效与举证问题。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存在诉讼时效限制,一旦超过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同时,在主张该请求权时,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权存在、损害事实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若在实际操作中,你对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计算、举证要点等方面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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