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发生争议时如何正确处理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按以下方式正确处理:
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再者,可申请仲裁。若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注意要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请,一般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最后,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二、劳动争议中申请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被驳回后如何维权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被驳回,可按以下方式维权:若因仲裁委认为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驳回,可判断该争议是否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若是,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可收集新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诉求的材料,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至法院。若认为仲裁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错误,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重新审理。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遵循法定程序主张权益。
当我们探讨劳动发生争议时如何正确处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保存至关重要,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都能为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另外,若对争议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法律途径,如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来解决。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果您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无论是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还是后续法律途径的操作流程,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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