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地管辖权的确定分多种情况:一般地域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比如甲起诉乙要求还款,一般应去乙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涉及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当事人还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二、起诉地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
若当事人对起诉地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在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间,法院通常会停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待管辖权确定后再继续。
三、起诉地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办
起诉地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当事人可依法提起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阐明上诉请求及理由,说明原裁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有误,本案不应由原审法院管辖。上诉期间,原裁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若认定原裁定错误,会撤销原裁定并指令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若认为原裁定正确,则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在探讨起诉地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时,除了常见的确定规则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存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时,原告有选择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的权利,但一旦选择并立案后,通常不能随意变更。另外,若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您在起诉过程中遇到管辖权确定的难题,或是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流程等有疑问,别让困惑阻碍您维权的脚步。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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