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转让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应依约定处理。若债权转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由哪一方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按照该约定执行。
若合同未作约定,根据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通常由让与人(原债权人)承担。因为债权转让是让与人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属于为达成转让目的而产生的成本,在无特别约定时,由让与人负担较为合理。但如果受让人存在过错导致实现债权费用增加,增加部分可由受让人承担。
例如,受让人未及时通知债务人等自身原因致使费用增多的情况。
二、债权转让中实现债权的诉讼费谁来负担
债权转让中实现债权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若债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了实现债权费用(包括诉讼费)的承担方式,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从其约定。
三、债权转让实现债权时律师费是否也由败诉方承担
债权转让后实现债权时律师费是否由败诉方承担,需视情况而定。若原债权债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承担对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实现债权时,可依据此约定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若合同中无此类约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求。不过,在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特殊类型案件中,法律明确规定可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律师费。所以,要确定能否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关键看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探讨债权转让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谁承担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债权转让后,若债务人对债权转让提出异议并引发诉讼,那么诉讼费用该如何承担也是个关键问题。通常若转让方未如实告知债务人相关情况导致诉讼,转让方可能要承担费用;若是受让方自身原因引发的,受让方则可能担责。另外,债权转让过程中的通知费用,一般是由转让方承担。如果您对债权转让费用承担、诉讼费用分配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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