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可将其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传唤并非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被传唤人应自行到案。
二、拘传和传唤的适用对象范围有哪些
拘传和传唤适用对象有所不同。
传唤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用于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等。它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措施,具有通知性质,不具有强制力。
拘传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司法机关可采取拘传措施。相比传唤,拘传具有强制性。
三、拘传和传唤在适用条件上有何不同
拘传和传唤在适用条件上有明显差异。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措施,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它强调被传唤人自行到案,是一种通知性措施,无强制性。
拘传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其适用条件较为严格,通常是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司法机关可不经传唤直接适用拘传。
在了解拘传和传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内容值得关注。拘传和传唤在时间限制上有所不同,拘传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等情形下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传唤持续的时间也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况复杂时同样不得超二十四小时。此外,拘传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措施,而传唤不具有直接的强制力。若你对拘传和传唤在实际应用中的流程、时间规定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详尽的法律帮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