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资不抵债无力偿还时,可采取以下措施:破产重整:若企业有挽救价值和可能,可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重整。在重整期间,企业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制定重整计划,按照计划调整债务、经营等,以恢复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破产和解:债务人可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后,经法院认可,和解协议生效,企业按协议清偿债务。破产清算:当企业确无挽救可能,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清理债权债务,按法定顺序分配财产,企业注销后未清偿债务不再承担。
二、企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流程如下:
首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务人还需提交财产状况说明等资料。
其次,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在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若裁定受理,应在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
再者,指定管理人,由其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等,调查财产状况,决定内部管理事务等。
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讨论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等。
最后,若通过重整或和解,企业按计划执行;若不能重整、和解或重整失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终结破产程序并办理注销登记。
三、企业破产后债权人权益法律保障如何实现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权益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法律保障。首先,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其次,参与债权人会议,这是债权人表达意愿、参与破产程序决策的重要平台,可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再者,行使别除权,若债权设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可不依破产程序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然后,监督管理人工作,管理人负责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和处分,债权人可监督其是否依法履职,若有不当可提出异议。最后,若对破产程序中的裁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企业资不抵债无力偿还怎么办时,除了常见的解决途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企业申请破产后,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是否能得到妥善解决。另外,企业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是否就无需偿还,对企业原股东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与企业资不抵债无力偿还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的企业正面临此类困境,或者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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