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法n+1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中“N+1”赔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方式。“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1”指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时支付,数额是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5个月,月工资5000元,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需支付的经济补偿是3.5个月工资即17500元,代通知金5000元,总计22500元。
二、劳动法中不满足n+1赔偿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不满足“N+1”赔偿情形有:一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N+1”。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法中无需支付n+1赔偿的法定情况是啥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无需支付“N+1”赔偿(代通知金+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情形属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N+1”赔偿。
当我们了解了劳动法n+1赔偿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n的具体计算方式中工作年限的界定,不满半年和满半年以上但不满一年分别该如何精确计算。另外,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n+1赔偿,除了常见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是否还有其他法定情形。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n+1赔偿,劳动者又该如何合法维权。如果你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劳动法n+1赔偿标准的更多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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