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承揽关系是否可以构成工伤
承揽关系中一般不存在工伤。工伤认定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在承揽关系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无相应资质仍选任其完成特定工作致其受伤,就需担责。所以承揽人受伤不能按工伤程序处理,应依据双方过错,按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处理。
二、承揽关系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承揽关系中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承揽人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等情形。承揽人工作具有自主性,不符合认定工伤主体要求。不过,若承揽人因定作人过错致伤,可依《民法典》要求定作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第三人侵权受伤,可向第三人索赔。
三、承揽关系受伤赔偿责任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例外。若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不具备相应资质仍选任,或给出的指示存在明显错误导致承揽人受伤,需担责。
若承揽人致第三人损害,通常由承揽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不过,若定作人存在上述过错情形,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和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当探讨关于承揽关系是否可以构成工伤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承揽关系中,如果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揽人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另外,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责任又怎样界定。这些问题都与承揽关系中的工伤认定及责任承担紧密相连。如果你对承揽关系中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相关责任划分等还有疑问,想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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