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能力认定时间是多久
劳动能力认定时间有不同情况。一般而言,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当事人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再次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再次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鉴定结论作出后,自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劳动能力认定申请时限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劳动能力认定申请时限有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可能影响权益保障,建议及时按程序申请劳动能力认定。
三、劳动能力认定申请超时限有何法律后果
劳动能力认定申请超时限,可能无法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而影响权益保障。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且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等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超时限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申请。若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难以确定伤残等级,职工将无法依据鉴定结果获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尝试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合理解决。
在了解劳动能力认定时间是多久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劳动能力认定结果出来后,若对结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再次鉴定也有相应的时间限制和流程。另外,劳动能力认定结论生效后,随着时间推移和伤病情况变化,劳动能力可能会有所改变,这时还能申请复查鉴定。如果您在劳动能力认定的时间、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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