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员工以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被迫离职,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证明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记录(社保缴费清单等)、被迫离职的通知等。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因单位不缴社保被迫离职赔偿规定是啥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若因此遭受其他损失,可主张赔偿,但需证明损失与单位未缴社保存在因果关系。劳动者维权时,应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单位未缴社保的证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三、单位不缴社保致被迫离职补偿计算有何法律依据
单位不缴社保致员工被迫离职补偿计算依据主要有《劳动合同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还明确了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当我们探讨以不缴纳社保被迫离职怎么赔偿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除了应得的经济赔偿,员工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保权益。另一方面,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在离职后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如医疗保险报销等,员工可以就这部分损失要求单位给予赔偿。若你对不缴纳社保被迫离职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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