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做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可以的。三期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的鉴定项目,具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
三期鉴定主要是确定因伤导致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时长,这对计算赔偿中的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赔偿项目有重要意义。而伤残鉴定是确定伤者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用以计算残疾赔偿金等赔偿。
在实践中,如果伤者认为自己未达到伤残程度,或者赔偿诉求主要集中在三期相关费用上,就可以仅申请三期鉴定。但如果可能构成伤残,不做伤残鉴定可能会使应得的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无法主张。所以是否只做三期鉴定,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赔偿诉求来决定。
二、不做伤残鉴定仅做三期鉴定在法律上可行吗
在法律上,不做伤残鉴定仅做三期鉴定是可行的。“三期”指误工、护理、营养期限,三期鉴定旨在确定因伤所需的合理期限,为赔偿提供依据。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若伤者损伤较轻,未达伤残程度,或当事人仅就三期期限存在争议,可不进行伤残鉴定,单独申请三期鉴定。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准许。三期鉴定意见经法定程序质证后,可作为认定误工、护理、营养费数额的证据。不过,赔偿范围可能会因未做伤残鉴定而受限,仅能主张与三期相关费用,无法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与伤残相关赔偿。
三、不做伤残只做三期鉴定法律认可吗
法律认可不做伤残鉴定,仅做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三期时长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影响误工费、护理费及营养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当事人有权就三期时长申请鉴定,其鉴定意见可作为证据。经法定鉴定程序,由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与人员给出的三期鉴定意见,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审查判断。不过,实际案件里,若有必要确定伤残等级,建议同时申请,以完整确定赔偿范围和金额。
在探讨只做三期鉴定不做伤残鉴定可以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即使不做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结果在索赔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方面也能发挥重要作用。不过若存在伤残可能,不做伤残鉴定会让您错过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机会。而且不同鉴定机构的鉴定标准和流程或许存在差异,这也会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要是您对只做三期鉴定不做伤残鉴定的利弊、后续索赔问题仍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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