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8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64人
专家导读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纳税是每个人的基本义务,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每个人从事的行业不同,因此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不一样的,然而对于除农民外的所有公民来说都是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奥无疑问,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面积为纳税对象的,那么,具体而言,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是什么呢?

一、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虽只规定纳税义务时间,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是经国土部门确定有关单位组织测定的。所以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

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015号)和《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对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相关项目所占用的土地应在建成交付使用时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应按实际占用面积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规定交付土地时间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3、注意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及计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房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明确了购置新建房品房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应的也就是说作为出售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的终止,因为对同一块地是不能重复征税的。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对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理解也应为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如果合同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交付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如果合同未规定房产交付时间的,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这样纳税起始日和终止日衔接一致,避免重复纳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开发项目在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随着房产的不断销售,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到商品房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就要注意计算方法,在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月比例扣除法较为合理。即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虽计算依据略有差异,但都是以土地面积为计算前提的。对于房地产开发生来说,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较为巨大,因此,更应该了解计税依据、公司名下的土地面积、纳税的时间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农村土地·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56****264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97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78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10w+浏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基础:官方测定(如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面积或纳税人自报,待有证书时调整。税收采用固定税率,按城市规模设不同档次,具体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及工矿区:0.6-12元/㎡。
14浏览 2024-06-25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10w+浏览2024-11-02
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使用权人实际占用到的土地面积,但是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话,从每平方米0.9元到每平方米30元不等,在一些小县城或者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最低是0.6元,每一位土地使用权人要交的土地使用税标准都不一样。
10w+浏览
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31浏览 2024-05-24
住在城镇里,最近又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对这方面一直不太了解,觉得征的税太多了,又不知道是怎么样计算的,想请问一下土地使用权计税依据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情况,我的解答如下:<br/>城镇土地使用权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br/>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br/>(一)税率<br/>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br/>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br/>(1)大城市1.5元至30元;<br/>(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br/>(3)小城市0.9元至18元;<br/>(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 元。<br/>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拉开档次,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br/>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br/>(二)计税依据<br/>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br/>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br/>(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br/>(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br/>(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br/>(三)应纳税额的计算<br/>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1.4k浏览
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
10w+浏览2024-10-04
继承土地使用权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一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税,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征税;二只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即有偿转让房地产征税。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增值额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13浏览 2024-06-12
企业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10w+浏览2024-11-21
枣庄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枣庄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我国的土地使用税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使用税的税额会按照土地面积来乘上对应单位面积需要缴纳的税额来进行确定,只有在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
10w+浏览
土地使用税税率都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浏览 2024-09-21
房产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10w+浏览2024-11-26
郑州市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10w+浏览
土地增值额计税依据具体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43浏览 2024-10-29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10w+浏览2024-10-11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0****399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8****39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120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