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会再审吗
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是否能再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法定情形,可申请再审。经法院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会裁定再审。
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再审事由,一般不能再审。当事人对驳回执行异议之诉的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通过二审程序寻求救济。需注意,申请再审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间限制,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第三人执行异议提出后是否中止执行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执行程序并非必然中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如果第三人提出的异议确有合理依据,比如其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等,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但若是异议理由不充分,法院将驳回异议,执行程序继续进行。所以,第三人执行异议提出后,执行是否中止取决于法院对异议的审查结果,而非提出异议这一行为本身就必然导致执行中止。
三、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会不会停止执行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不会停止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之诉期间,不停止执行。这是因为执行程序具有较强的司法效率价值考量,若随意因第三人提出异议之诉就停止执行,可能会导致执行程序的拖延,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比如,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或者法院认为执行异议之诉确有必要停止执行的。具体是否停止执行,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审查并作出裁定。
当探讨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会再审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再审可能性,还有相关的后续影响值得关注。若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当事人可能面临执行程序继续推进,自身权益进一步受损的情况。而且,即便再审申请不被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也可能因执行行为遭受其他潜在损失。若您对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的再审条件、再审流程以及执行后续的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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