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谁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有如下规定: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这样规定旨在方便劳动者维权,保障其能在熟悉的工作地及时解决纠纷。
二、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分不同情形处理: 合法解除: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单位可单方解除,无需支付补偿。如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即时解除。 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出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情形,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违法解除: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关系,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而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为用工单位,其与派遣员工形成的是用工关系。 用工单位负责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进行岗位培训等,但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义务。派遣员工权益受侵害时,主要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权利,涉及用工单位责任的,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我们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由谁管辖这一问题后,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劳动争议发生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时的管辖情况。这种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分别向这两个地方的仲裁委申请仲裁,通常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要是你在劳动争议管辖方面还有诸如管辖确定后相关程序、举证责任等更多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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