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况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可作为更改抚养权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作为更改抚养权的事由: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一方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给孩子提供生活保障。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例如一方长期不管孩子生活学习,甚至打骂孩子。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是重要考量。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属于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如抚养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
根据司法实践,以下情况可认定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1.明知无履行能力仍大量骗取财物。如根本没有货源却签订大额供货合同骗取货款。 2.肆意挥霍骗取的财物。将骗得钱财用于奢侈消费,导致无法返还。 3.携带骗取的财物逃匿。拿到财物后直接消失躲避还款。 4.使用骗取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用骗来的钱进行赌博等。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财物。 6.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认定时需结合行为人的行为表现、财物处置等多方面综合判断。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除了了解征收情形,还需关注征收后的补偿安置等问题。征收土地后,农民应获得合理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和长远生计。若对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家土地是否符合征收条件。别担心,这些复杂问题都有解决办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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