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虽是大事,但也不是唯一的。关于再婚生育的规定的许多内容也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尤其是对于二次婚姻的人来说,更应该了解里面有关的详细内容。所以再婚生育也是现在人们比较关心的一个点,那么,今天律图小编就和大家说一说关于再婚生育有哪些规定呢?
一、关于再婚生育的规定
再婚生育的相关内容规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再婚生育与第一次结婚生育的规定相同。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生育是不在《民法典》的调整范围的,婚姻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都需要谨慎。总之,希望律图的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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