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深律师的专业资质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开启企业法务工作之旅,2008年投身律师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他身兼中共/党员、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多重身份,还是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专业资质过硬。
二、典型案例回顾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置业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于2012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由被告承建金湖名人世家相关人防地下室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14XXXX3628元,实际由被告某自然人施工。原告以二被告仅开具XXX元发票、尚欠319XXXX4934元发票未提供为由,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提供对应发票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精准抗辩策略
被告方律师张居宽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首先提出合同义务抗辩,指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接着进行法律关系定性,强调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最后针对自然人被告,提出主体资格抗辩,认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
四、胜诉成果与客户信赖
法院于2016年11月立案,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7年3月再次开庭审理,张居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要求开具发票的主张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张居宽律师凭借其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还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众多客户对他的专业服务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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