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解正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在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他服务于四川凉山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积淀。他以客户权益为中心,专注细节,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擅长领域聚焦
解正军律师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他所擅长的领域中,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20%。同时,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工伤赔偿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占工伤赔偿案件的约15%,并且他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其擅长领域涵盖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工伤赔偿、诉讼仲裁等多个方面。
典型案件代理
在解正军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有一起代理劳动工伤死亡案件颇具代表性。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随后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进行施工。同年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本案原告为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潘X某,同时原告还委托解正军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为简X和潘X甲,各自都委托了其他律所的律师进行代理。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身作为定作人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且认为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王XX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主张其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王XX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且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经查明,认定被告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简X将拆旧建新工程以单价方式发包给潘X甲;认定被告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王XX向潘X甲提供劳务并获取报酬。同时查明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在责任认定上,判定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将高处作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对于被告关于“家属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抗辩,法院鉴于原告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未予采纳。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2,736.60元,被告简X负担2,736.60元,被告潘X甲负担3,648.80元。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展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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