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情况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执业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部队的严格训练让他养成了坚韧意志、高度责任感与出色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其法律职业发展注入动力。如今,他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从业以来,他处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纠纷,凭借专业素养和敬业态度,为客户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维护其合法权益。
杨向东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与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都严谨负责,帮助单位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他还曾在20202023年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法律顾问,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与患者权益。同时,他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参与医院伦理问题讨论决策,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发展。此外,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保障员工劳动权益。
处理侵权案件
杨向东深耕侵权领域,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凭借对侵权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大量实践,能够准确把握侵权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行政案件经验
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杨向东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他熟悉行政案件的处理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从专业角度为客户分析案件,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
医疗纠纷案件
在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中,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相关行为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仅就“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重新调查后再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相同处罚。家属认为卫健委违反法定程序、未全面履职,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制定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中有核查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回避。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第二次处罚仅处理前者,属“选择性执法”,未贯彻立法宗旨。此外,团队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为案件的进一步推进做好准备。
杨向东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侵权、行政等多个领域处理了大量案件,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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