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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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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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装饰装修几乎是每家每户都需要的一项服务,和我们息息相关。近几年,装饰装修公司迅速发展,遍地开花。但是各司水平良莠不齐,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标准不一,行业门道深,在选择时需要仔细甄选。其实,建筑装饰行业有自己的行业法规,下面我们就谈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装饰装修几乎是每家每户都需要的一项服务,和我们息息相关。近几年,装饰装修公司迅速发展,遍地开花。但是各司水平良莠不齐,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标准不一,行业门道深,在选择时需要仔细甄选。其实,建筑装饰行业有自己的行业法规,下面我们就谈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修业的发 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 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 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 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 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 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 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几乎每个人家都会面临房子装修工程,了解其中的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可以认真阅读,有不了解的欢迎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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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一个朋友是搞楼盘开发的,他的新楼盘建成了要请人装修,所以想问一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这是一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范本,你可以参考一下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
  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 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 元。
  
(3)工程结束付 元。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 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第12条 附则
  1
2.1 本工程保修期 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
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
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
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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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的新房要装修,正在找装修公司,请问能不能给一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范本参考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13年7月28日开工,至2013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
(1)以2013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我朋友在建筑装修公司上班,因为刚去,对很多东西都不了解,那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0.1 强制性条文 1 第
3.
1.1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 第
3.
1.5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 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 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第
3.
2.3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 量标准的规定。 4 第
3.
2.9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 防腐和防虫处理。 5 第
3.
3.4 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 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 配套设施。 6 第
3.
3.5 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 第
4.
1.12 条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 第
5.
1.11 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第
6.
1.12 条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第
8.
2.4 条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 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 安装必须牢固。 11 第
8.
3.4 条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2 第
9.
1.8 条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 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 内使用。 13 第
9.
1.13 条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14 第
9.
1.14 条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 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 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5 第 1
2.
5.6 条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10.2 送检项目 1 第
4.
1.3 条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 第
5.
1.3 条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3 第
6.
1.3 条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4 第
7.
1.3 条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 第
8.
1.3 条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06
(2) 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6 第
9.
1.3 条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3)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强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 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7 第 1
2.
1.3 条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0.3 验收用表 207
上述是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哪些的解答。
家人买了一套新房,想承包给建筑公司装修,需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一份,求范本,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 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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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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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朋友在城里买了套房,但是担心自己装修的不好看就打算请装修公司来,所以想知道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
  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 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 元。
  
(3)工程结束付 元。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 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第12条 附则
  1
2.1 本工程保修期 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
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
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
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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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是做建筑行业的,前几天刚竣工了一项工程,想了解下工程外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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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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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没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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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在建筑建设时候,针对除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还有很多其他的类别,如地基的建设等都制定了专门的标准,对于施工的具体行为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对施工质量要求进行了规定,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就对工程质量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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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们城里有一个毛坯房,现在准备找装修公司来装修,对这牵涉到法律问题不是很清楚,请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 材料 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 施工 3.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抹灰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 1000㎡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 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 的规定 4.3 装饰抹灰工程 4.3.1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3.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3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3.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3.6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3.7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4.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整齐顺直内,高外低,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滴水线(槽)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 的规定 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4.4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门窗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并不得少于3 樘不足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6 樘不足6 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 并不得少于10 樘不足10 樘时应全数检查 5.1.7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5.1.8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2.1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4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5.2.8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5.2.9 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2.10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2.11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2.12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5.2.13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5.2.14 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5.2.15 木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2.16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7 的规定 5.2.18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8 的规定 5.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5.3.1 本节适用于钢门窗铝合金门窗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3.2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印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4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3.5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5.3.6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 5.3.7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 5.3.8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9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5.3.10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3.11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 的规定 5.3.1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 的规定 5.3.13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3 的规定 5.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4.1 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4.2 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3 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 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4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4.5 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5.4.6 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5.4.7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4.8 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4.9 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5.4.10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 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4.11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 5.4.12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4.13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3 的规定 5.5 特种门安装工程 5.5.1 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5.2 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5.5.3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4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5.5.5 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6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5.7 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5.8 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5.9 推拉自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9 的规定 5.5.10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0 的规定 5.5.11 旋转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1 的规定 5.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5.6.1 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6.3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5.6.4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6.5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5.6.6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验方法:观察 5.6.7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6.8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检验方法:观察 5.6.9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观察 5.6.10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我承包的装饰工程是我朋友发包给我的,他让我准备一份合同,谁有建筑工程装饰合同范本呢?望提供,感谢!
[律师回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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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 条规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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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一(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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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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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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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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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一(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真心地希望这份建筑工程装饰合同范本能够解决你目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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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过程中,承包单位要对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考察和检测,同时设计的深度要满足设计的施工要求;在设计过程中注意防火等相应设计建造。对于建造过程中的材料也是需要一定的要求,对于建造材料品种、质量以及规格需要一定的标准。建造所用材料的性能要符合现如今国家的规定,其材料应符合现今有害物质的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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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刚刚买了一个房子,签了购房合同,拿到房子的钥匙,正在进行装修呢,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样本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农村经济,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座落于 的土地种植水果。根据《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以下支付担保抵押合同范本,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座落于的耕地亩,旱地亩)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作为种、养殖使用,使用权租赁期限为30年,自2015年7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面积界址以双方核定为准。
二、乙方按旱地每亩元,稻田每亩元的土地承包费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给甲方,每年应付承包费共计为: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若延误兑现时间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管理权。
三、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在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对承包的土地享有生产自主权,经营管理权,产品效益权和处理权。
四、合同期满后,乙方若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承包费另行商定,若不继续承包,应无偿转让其承包地上的果木及各种设施。
五、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原因,不能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应按时兑现承包费。
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提前一年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再承担土地承包费。
七、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信守承诺,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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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我单位想在做一个分包,请问一下大家建筑装修装饰劳务分包有哪些资质?有知道的朋友吗?谢谢大家
[律师回复] 我来告诉你建筑装修装饰劳务分包有哪些资质吧:劳务分包资质是:各类型企业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有具体规定。通过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的人数、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的多少、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的规模,可将其分为一级、二级资质标准,(或不分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劳务分包资质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劳务分包资质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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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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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你好,朋友的建筑队最近接到了一个项目,问一下建设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
  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 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 元。
  
(3)工程结束付 元。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 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
  第12条 附则
  1
2.1 本工程保修期 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
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
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
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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