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
一、适用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屡教不改,或婚外情情节严重等兜底情形)。
核心前提:必须以离婚为要件(不离婚则无权单独主张),且请求权人为无过错方。
二、赔偿数额考量因素
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通常综合以下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重婚与同居的情节差异);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手段、持续时间等);
3.损害后果(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影响程度);
4.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
5.过错方是否已承担其他形式的赔偿(如物质损失)。
三、举证要求
无过错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例如:
若无法举证,则可能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总结: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以法定过错为前提,需结合证据与具体情节确定数额,本质是对无过错方的精神抚慰与过错方的惩戒。
(注: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准备充分证据。)
二、离婚时精神损失费按多少数额为准
离婚时精神损失费数额并无明确统一标准。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比如故意还是过失;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像是否导致严重精神痛苦等;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对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精神损失费,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但具体数额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上述因素综合裁量。
三、离婚时精神补偿能获得多少金额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如严重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等)。若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仅因感情破裂离婚,无权主张精神补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法律未设定统一标准,法院将结合个案裁量,核心考量因素包括: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是否持续性、恶意程度);
2.无过错方遭受的精神损害后果(如是否造成严重心理创伤、精神疾病等);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需兼顾赔偿能力与惩戒效果);
4.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双方婚姻存续时间等。
实践中,赔偿金额通常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特殊严重情形下可能达十万元以上,但需以充分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同居证明、医疗诊断等)支撑主张。建议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同步提交过错证据及损害后果证明,以提高获赔概率及金额。
在探讨离婚时精神损失费的规定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需了解其相关拓展情况。比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这通常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另外,主张精神损失费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一般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要是你对离婚时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主张时间等具体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专业精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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