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住宅空置期间,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
需要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住宅空置,并不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未提供服务,物业服务包括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这些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不会因个别住宅空置而停止。
不过,有些地方政策支持在一定条件下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减免,比如部分地区规定业主可在向物业备案后,按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所以,建议你先了解当地政策,也可查看与物业签订的合同有无相关约定。
二、住宅闲置未入住,未享服务还需交物业费吗
需要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即使住宅闲置未入住,物业服务企业依然为小区整体环境安全、卫生清洁等提供了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享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但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打折,具体需参照当地规定。
三、住宅闲置未入住,拒交物业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般而言,住宅闲置未入住并非拒交物业费的法定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指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若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瑕疵,如安保缺失、卫生不达标等,业主可收集证据,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等方式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而非直接拒交。
在探讨住宅空置期间,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即便房屋空置,物业仍在为整个小区提供诸如安保、保洁、绿化维护等基础服务,这些服务的成本并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可能针对空置房物业费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具体情况需依据当地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如果你对住宅空置期间物业费的缴纳比例、优惠申请流程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遇到与物业在这方面的纠纷,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明晰权益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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