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订立合同造成对方损失要担责吗
订立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是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比如,一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假意与对方谈判签约,使对方为签约做了大量准备并支出费用,最终却不签约,就需对对方损失担责。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正常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成立等造成的损失,一般无需担责。所以,关键看是否存在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
二、订立合同隐瞒信息致损需担责吗
订立合同隐瞒信息致损通常需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承担如实告知等先合同义务。若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受损方有权要求隐瞒信息方赔偿其信赖利益损失,包括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相信合同会成立而放弃的其他交易机会损失等。但需受损方举证证明对方存在隐瞒行为、自身遭受损失以及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订立合同隐瞒信息致损赔偿标准如何定
订立合同隐瞒信息致损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标准需考虑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像差旅费、咨询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赔偿数额。
可得利益损失指若合同正常订立履行,当事人可获得的利益。但该损失需具有确定性,即违约行为与损失间有因果关系,且是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
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若受损害方也有一定过错,会相应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通常依据“损失填平”原则,使受损方恢复到合同未订立时的状态,但损失需有证据证明,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当我们探讨订立合同造成对方损失要担责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责任判定,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的行为,即便合同未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失也需担责。另外,合同订立阶段因一方过错导致对方为准备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过错方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你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对责任认定和赔偿事宜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