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定罪的证据类型广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包括以下几类:
1.物证:如作案工具、赃物等,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像信件、合同等。
3.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指控的辩解。
6.鉴定意见:专业人员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判断,如法医鉴定、笔迹鉴定。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等活动的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监控录像、电子邮件等。
定罪需证据确实、充分,要对各类证据查证属实,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
二、刑事定罪证据收集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刑事定罪证据收集需遵循严格合法程序:
1.主体合法:由法定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进行,严禁其他人员非法收集。
2.审批程序: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合法文件。
3.告知义务:收集证据时应告知相关人员权利义务,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告知其如实供述及辩解权利。
4.见证要求:进行搜查、查封、扣押等活动,应有见证人在场。
5.禁止非法方法:严禁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排除。
6.笔录与签名:制作笔录,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确保记录准确。
三、刑事定罪证据收集不合法会有啥后果
刑事定罪证据收集不合法,依据其严重程度及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会产生不同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若经调查确认或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收集证据情形,该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可能致使指控不成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或从轻量刑。
在探讨刑事定罪所需要的证据有哪些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证据收集和运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比如,证据的合法性至关重要,如果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即便证据本身能证明案件事实,也可能会被排除。还有证据的关联性,它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直接或间接联系。另外,不同类型案件对于证据的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要是你在刑事定罪的证据方面存在疑问,比如证据证明力大小、证据不足时该如何处理等,不用再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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