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婚姻就像一场两人共同经营的“合伙生意”,其中财务问题往往是容易起波澜的地方。有时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对外欠了钱。当两人感情走到尽头选择离婚后,很多人就会有这样的疑问:这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帮忙偿还呢?这个问题在离婚纠纷里很常见,也让不少人头疼不已,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
一、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要确定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还款,关键得看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双方都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这明显就是共同债务。又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欠下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二、个人债务的情况
如果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参与赌博欠下的巨额债务,这种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通常不用承担还款责任。不过,债权人要是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那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三、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共同债务有十万,共同财产只有五万,剩下的五万就需要双方协商怎么还。要是协商不好,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经济状况、债务产生原因等,来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
四、举证责任和证据收集
在判断债务性质时,举证责任很重要。如果另一方认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可以收集消费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像一方声称因生意欠款,但另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这段时间家里并没有开展相关生意活动,或者该生意的收入并没有用于家庭,这就能为自己不承担债务提供有力支持。
离婚确定债务偿还责任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麻烦事儿。比如债权人可能不认可夫妻之间的债务划分,继续向另一方追讨;或者偿还了债务的一方,发现债务的实际情况与之前认定的不同,想要重新划分责任。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很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新的纠纷。这时候到律图网咨询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网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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