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各类交易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时候一方当事人可能并不知晓对方存在一些影响合同效力的特殊情况。像一个年轻人去和别人签订一份商业合作协议,他并不知道对方其实没有完全的代理权,但他是出于善意,真心觉得这份协议是有效的。这时候,如果后续发现情况不对,这个善意的年轻人有没有权利去改变这份合同呢?这就涉及到善意相对人拥有的撤销权。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撤销权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善意相对人撤销权的定义
善意相对人撤销权指的是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相对人,在不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所享有的撤销该法律行为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善意的一方在不知情对方无权代理时签了合同,之后发现情况不对,可以选择撤销合同。比如小张和小李签合同,小李以为小张有代理权,后来发现小张根本没这个权限,小李作为善意相对人就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首先,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也就是在进行法律行为时不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如果明知对方没有代理权还签订合同,那就不能行使撤销权。其次,撤销权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行使。一旦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了追认,合同就生效了,善意相对人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例如小王和小赵签了合同,小赵以为小王有代理权,在小王的被代理人还没追认合同之前,小赵发现小王无权代理,这时小赵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三、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一般来说,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后续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比如通过发函的方式,明确告知对方自己要撤销合同。同时,通知应当送达给对方当事人,也就是无权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
四、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一旦善意相对人行使了撤销权,该法律行为就自始无效。双方需要恢复到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已经履行的部分要返还。比如合同中一方已经支付了款项,另一方就需要退还。如果因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了损失,善意相对人还可以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无权代理人不返还已履行的部分,或者对赔偿责任有异议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应对这些棘手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