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选择借名买房,也就是自己出钱,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可一旦登记人出了债务问题,房子面临法院强制执行,那出钱买房的人处境就很尴尬了。出钱的人往往觉得这房子是自己的,不甘心就这么被强制执行,但法律层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借名买房能不能抵御法院的强制执行,这成了很多人心中的大疑问。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效力
借名买房一般是基于双方的约定,这个约定通常是有效的。前提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张三没有购房资格,和有资格的李四约定借李四的名字买房,购房款全是张三出的。这种约定在他们两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张三享有依据约定要求李四配合过户等权利。不过,这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也就是不能直接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法院强制执行是因为登记人对外负有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登记人名下的房产。法律上,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就认为是谁的财产。还是上面的例子,李四因为欠了王五的钱不还,王五起诉到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李四名下的这套房。法院按照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就可以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出钱人对抗执行的路径和要点
出钱人如果想阻止法院对房屋的强制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首先要做的就是充分取证,证明自己才是实际的购房出资人。比如保留购房款的转账记录,张三给李四打购房款的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文件中自己实际参与的证据,像合同上自己的签字或者相关的沟通记录。
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说明借名买房的原因和合理性,比如自己确实是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才借名买房。同时要证明自己对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比如物业费、水电费的缴费记录等。
四、实际案例分析
有个案例,甲借乙的名字买了一套房,房子登记在乙名下。后来乙因为债务纠纷,法院要执行这套房子。甲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甲向法院提交了自己全额支付购房款的银行转账记录,房屋交付后自己一直居住的水电费、物业费缴费凭证,还有和乙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甲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且对未办理过户没有过错,最终支持了甲的诉求,停止对房屋的强制执行。
借名买房后如果能抵御法院的强制执行,那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过户等一系列问题,比如登记人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过户过程中会不会产生税费纠纷等。要是处理不好这些后续问题,可能又会引发新的矛盾和法律风险。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就很有必要了,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资质,他们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解决后续的各种问题,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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